S小姐本來在香港打工,從沒有想過要移民,更沒有想過要移民到英國。不過在命運的安排之下,2017年的時候,公司把她調職至英國。
因為是原公司把她的職位由香港調職至英國,這種工作簽證是T2 Intra-company Transfer visa,並不屬於T2 Working Visa。這種工作簽證和T2 (General )工作Visa 不一樣,不論在英國多少年,都不能申請永居和入籍的。
S 小姐在英國工作年多後,便遇到來的捷克的C先生。C 先生的風趣幽默把S小姐迷倒,二人很快便同居在一起。
S小姐知道自己的工作簽證是不能永遠留在英國,而因為這種工作簽證是和公司綁在一起,也不能隨便轉工。S小姐希望可以留在英國和C先生一起,便上網找找有什麼方法可以留在英國,於是,便找了我們替她重新辦簽證。
2020年9月,S小姐和C先生結婚,因為在結婚前,他們早已預備好所有需要的文件,結婚後,隨即便申請歐盟的EEA Pre-Settled Visa. 一星期後,簽證便批出。S 小姐轉到EEA Settlement Visa後, 由這天重新計算,5年後便可以申請永居,再多一年便可以申請入籍。而且,即使轉換工作也沒有限制,比之前更多彈性。
很多人誤以為要申請配偶的簽證,需要結婚兩年以上。但其實英國政府是沒有這個要求的。只要事先準備文件,一結婚便可以立即申請,無需多費時間。
不論是英籍配偶的配偶簽證,歐盟人仕配偶的EEA Settlement Visa,或申請其他英國簽證,如T1, T2, T4等等的配偶Dependant Visa,做法都是一樣。英國政府並沒有要求必需結婚2年才可以申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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