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居英權二代的孩子若要獲得英籍,都需要一家人移民英國,在英國定居三年或以上。但,凡事總有例外,只要你找對了人!
最近,我們辦理了一單令人振奮的成功案例,涉及一名居英權二代的孩子在英國留學而成功申請入籍英國。在這個案子中,孩子的父親已去世,母親擁有居英權。雖然母親在英國並沒有居住滿3年,但她的孩子已在英國留學超過3年。不單如此,在孩子在英國留學期間,母親仍在香港。孩子的父母早已離婚,且父親早年去世。孩子目前與外祖父母一起在英國居住。
我們成功說服了內政部給予孩子英國籍。這起案件並不容易,但我們最終成功說服了內政部。
瞭解內政部的審批準則,能夠更容易為這名孩子爭取到英國籍。
每位申請人的情況各有不同,如果你對具體遞交申請配偶簽證的時間線或材料準備上有不確定的方面,可以聯繫我們,幫你做到最完善的申請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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