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在英國居留的簽證都要遵守留英限制,那就是每12個月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不過,配偶簽證却没有該要求,因為配偶簽證的重點在於和配偶永遠居住在一起。若申請人離開英國只是為了去旅行,探親和工作出差,只要有足夠證明,一樣可以申請永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請人/擔保人工作地點是在英國,因為出差而需要去外地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申請人/擔保人工作地點本身不在英國,而離開英國便不可以。
配偶簽證的離英時間計算方法
不少人會問,是從哪一天開始計算簽證的離英日子呢?是從簽證批出時還是從取BRP當天開始算起呢?其實,是從簽證批出時護照上valid from的日期開始計算的。
- 申請入籍时的3年内離開英國不超過270天,以及每12個月不超過180天
- 申請入籍時的過去12個月内離開英國不超過90天。
我們以P先生為例:
- 該3年期間,離開英國不能超過270天
- 每12個月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
- 2023年4月21日至2024年4月20日期間不能離開英國超過90天
其他的居英簽證要如何計算時間呢?
其他的居英簽證(包括工作簽證,海外首席代表簽證,企業家簽證,Start up簽證,Innovator簽證),每12個月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而居住英國有效期的計算,是由護照上簽證貼紙的生效日期開始計算的。
舉個例子,收到簽證通過的結果是2020年1月5日,護照上的簽證貼紙上的簽證生效日期是2020年1月12日至2020年4月11日。一般情況下,申請人需要在該有效期內到英國取BRP卡。領取BRP卡後,申請人可以離開英國,但每12個月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從2020年1月12日開始計算)。之後無論任何12個月內都不能離開英國超過180天。
如果你持有配偶簽證,但有特殊原因離境英國超過限制日期,可以聯繫我們獲得更多建議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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